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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月14日,在亚洲金融论坛上,香港绿色金融协会主席马骏用“出海”两个字回应了贝壳财经记者关于如何解决国内光伏、风电、储能“内卷”问题的提问。当“出海”成为光伏行业摆脱“内卷”的共识时,产品出口的要求也变得更加严格。
1月6日,商务部发布了《光伏组件出口产品低碳评价要求(征求意见稿)》,规定光伏组件的碳足迹低于415kgCO2e/kWp的可认定为低碳产品。
这与生态环境部联合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发布的《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编制工作指引》以及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名单》几乎同时进行,将光伏列为重点产品之一。
这意味着,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等多部门正在联动,以“举国之力”应对国际绿色贸易壁垒,特别是针对产品碳足迹的要求。
针对新能源企业出口碳足迹管理,尤其是光伏行业如何应对碳足迹门槛,记者采访了中国节能协会副秘书长张军涛。他指出,碳足迹体系建设是为了应对“碳泄漏”,即义务降碳国家采取严格碳排放政策,导致无碳减排义务国家增加碳排放的现象。
张军涛表示,“碳泄漏”会增加义务降碳国家企业的生产成本,导致产业转移。为了应对这一问题,一些国家推出了绿色贸易壁垒,特别是“碳关税”政策,对进口高耗能产品实施边境税调整,旨在减少碳泄漏,推动全球碳减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