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绵竹澳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领取了全市首本
采矿权不动产权证书(绵竹龙湾龙石岩矿采矿权)。
这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落地实施后,绵竹市颁发的首本采矿权不动产登记证书,标志着全市矿业权管理正式告别传统的“一证两权”模式,进入“物权登记+开采许可”权证分离的新时代。
“有了这个‘红本本’,采矿权的产权归属终于清晰了!”企业负责人激动地表示,“过去只有一张采矿许可证,财产权和开采权混在一起,导致企业在融资、流转时遇到不少障碍。现在不动产权证明确了采矿权的物权属性,可以用于抵押贷款;而白色的采矿许可证则专门管理开采行为,权责划分清晰,企业运营更有保障。”
此次颁证是绵竹市落实新《矿产资源法》、深化矿业管理改革的重要举措。以往“一证两权”模式下,采矿许可证兼具物权和行政许可双重属性,导致权属关系模糊,影响企业资产交易和融资。新法创新引入矿业权物权登记制度,将采矿权作为不动产进行确权登记,实现了从“行政审批”到“物权保护”的重大转变,在法律层面强化了矿业权财产属性,使矿业权真正成为受法律充分保护的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