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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宜良县100MW光伏项目投资主体优选结果公布,推动新能源发展

2025-07-31 16:36:21 来源: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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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2025年7月30日,云南省宜良县公布了2025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七星村和黄泥田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开发主体优选结果。这两个项目装机容量各为5万千瓦,采用建设-运营模式。深圳珈伟低碳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成为两个项目的中标候选人。项目配置原则强调公开优选、安全规范、合法合规,并要求投资主体负责项目的前期、建设及运营等工作。开工时限和退出机制也已明确,旨在推动项目顺利实施,助力云南宜良县新能源发展。
2025年7月30日,云南省宜良县公布了2025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七星村和黄泥田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开发主体优选结果。这两个项目装机容量各为5万千瓦,均采用建设-运营模式,投资主体负责完成项目的前期、建设及运营等工作。七星村光伏发电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深圳珈伟低碳科技有限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为玖度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第三中标候选人为云南元皓通讯工程有限公司。黄泥田光伏发电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深圳珈伟低碳科技有限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盛弘宇建设科技有限公司,第三中标候选人为云南重邮慧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配置原则强调公开优选、市场配置,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地面向社会公开优选新能源项目投资开发主体,引入综合实力强、信誉良好的企业。同时,项目要求安全规范、合法合规,严格按照项目报建程序和行业政策要求,确保项目建设和运行的可靠性与安全性。投资主体需按照装机的10%配置调节资源,可通过购买共享储能服务等方式实现。项目投资回报主要来源于项目建成发电并网后的相关电价收益,竞标人需完成项目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接入系统方案设计等文件编制,组织项目建设、验收、商业运营。竞标人必须在当地设立独立核算的全资公司,作为项目实际投资建设运营主体。

开工时限和退出机制也已明确。完成备案后2个月内应实现开工,原则上开工后8个月内应具备投产条件,自开工之日起1年内应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因项目业主自身原因逾期未开工或未按投资协议建成的,将由当地能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将启动退出程序,收回项目开发权。

此次优选结果的公布,标志着云南宜良县在新能源项目开发上迈出了重要一步,为推动当地经济发展和能源转型奠定了坚实基础。通过引入综合实力强、信誉良好的企业,宜良县将加速实现新能源项目的落地和运营,助力地区可持续发展。

云南宜良县2025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七星村和黄泥田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开发主体优选结果已公布。这两个项目装机容量各为5万千瓦,采用建设-运营模式,深圳珈伟低碳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成为两个项目的中标候选人。项目配置原则强调公开优选、安全规范、合法合规,投资主体需负责项目的前期、建设及运营等工作。开工时限和退出机制已明确,旨在推动项目顺利实施,助力云南宜良县新能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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